《狐狸判案》
农夫上法院告羊偷吃他的鸡。狐狸法官受理此案,它公允地要原告提供证据,同时,准许被告辩护。
农夫申诉说:“五月十日,我出去干活时,两只鸡不见了,鸡毛和鸡骨头撒满一地。那天只有羊在院子里。”
羊辩护道:“我平生从来大吃荤腥。那天,我吃饱了草就睡觉,根本没有碰过鸡。”左邻右舍证明羊一向品行端正。
最后,法官判决:“羊的理由不能成立。因为鸡是鲜美可口的,羊跟鸡不是隔得很远,羊是决不会放过鸡的……”
于是,羊被判处死刑,立即执行。羊肉由法院没收,羊皮归原告收领。
在弱肉强食的世界里,弱者真的没什么话语权啊。甚至连性命都是掌握在别人手里。
《牧人的祈祷》
牧人丢失了一头小牛,他祈祷神明,若是能让他发现那贼,他将供献一只羔羊。
神让他实现心愿,他看见一头狮子正在吃那小牛。
他惊慌地呼叫道:“神啊!我情愿供献一头公牛,只要能使我从这贼的爪下逃生!”
所求不一样了,所献也不同。人性就是如此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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